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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光:究竟什么是“负责任”?

动态与观点

王晓光:究竟什么是“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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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下面这种复杂的情况: 一家企业把全部力量集中到了产品上,技术附加值很高、质量过硬,成为名牌产品,市场销售额度很大,客户很开心。 但这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造出了大量的污水,并排放在社区居民周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且气味很大、很臭,居民很闹心。 如此,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势,优劣、悲喜并存。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这家企业算不算负责任呢?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下面这种复杂的情况:

 

一家企业把全部力量集中到了产品上,技术附加值很高、质量过硬,成为名牌产品,市场销售额度很大,客户很开心。

 

但这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造出了大量的污水,并排放在社区居民周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且气味很大、很臭,居民很闹心。

 

如此,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势,优劣、悲喜并存。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这家企业算不算负责任呢?

 

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负责任”呢?

 

一、“三层次”难以清晰界定负责任

 

很多企业和一般公众至今对负责任的理解还停留在概念上,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理论界对社会责任的界限划分不科学,二是在界定模糊的情况下,公众对负责任的理解是存在偏差的。

 

原先对社会责任有一种划分,分为三个层次:必尽、应尽和愿尽。客观地说,必尽、应尽和愿尽三者之间,理论上看起来好划分、可以理解,但在实际操作上就很含糊,划分不清。

 

必尽主要是指围绕在法律、法规层面,必须履行的责任,带有强制性。必尽的实际操作相对好一点,为什么呢?因为法律法规是硬性的约束,企业都得遵守,不遵守就会遭到惩罚。

 

应尽是指围绕在行业自律、道德约束层面,遵循着行业和社会层面的公共约束。但什么是应尽?标杆不明确,模糊性较大,企业操作起来的差异性就很大。

 

愿尽是指企业(组织)自己愿意履行责任,完全是一种自律行为。

 

二、负责任是主体与客体的对应关系

 

当我们坐在北京的大楼里工作时,我们与大洋彼岸的美国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彼此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这个时候,我们之间不存在谁对谁负责任这种说法。但是,当我们做了一种产品,销售到美国人手里使用时,我们和美国人就产生了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用户体验,我们会努力保证产品质量,以赢得用户信赖,树立品牌形象,于是在这个过程中,就有了责任,我们对用户应负的责任。

 

因此从理论上讲,负责任是主体与客体的对应关系。我们通常说的企业社会责任主体是指企业,客体是指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社区居民和媒体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负责任是指有了影响才会有责任。所以,所谓的责任是由于企业(组织)的经营活动跟利益相关方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组织)要对这种影响承担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包含着多层次、多主体、多内容的一种范式,比如,企业与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不同、利益相关方所牵涉的利益不同,就决定了所采取的范式是不同的,其负责任的内涵和外延的性质、程度都会不同。

 

三、负责任是多元主体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

 

我们经常能看到、听到一些声音:

 

企业说:“我负责任了,我捐款了,我给了居民和员工很多福利,但居民、员工和社会对我并不认可,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钱捐的太少,福利发的太少吗?

 

当然不是。

 

因为什么?

 

因为环境没治理好、员工的其他利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是剥夺。

 


所以,评判一家企业是否负责任并不能仅仅看企业在某一方面的履责实践,企业“负责任”是个整体概念。

 

实际上,负责任是多元主体保持相对平衡的一种状态。这种“平衡态”包含了三层意思:

 

一是多元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比如员工、股东、客户、合作伙伴等不同主体的诉求不同,不能只顾一方而罔顾其他。

 

二是多元价值之间的平衡。不能只追求经济价值,而是要兼顾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并且努力使综合价值最大化。

 

三是追求“平衡态”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社会主体之一,企业的成长发展无不与其他主体之间发生关系,一定程度上来说,企业发挥核心功能,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就是以自身的专长处理与社会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

 

所以,仅让一方满意是不够的,要看其他利益相关方主体的合理期望是否也得到满足。只有在既定条件下,实现让多方满意的效果才是一种负责任的平衡状态。

 

比如,一家企业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与利益相关方保持在一种利益均衡的状态,无论是产品、销售价格、上下游供应链的对接以及其他合作,都能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那么,就可以认定这个企业负责任的程度已经达标,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否则,就像开头提到的案例,在利益失衡的状态下,企业是无法建立起负责任的形象的。

 

评判一家企业是否负责任,不能单纯地看一方,也不能单纯地看一件事情、一种做法,要从企业的整体经营活动和外部有关的各相关方去看,是不是达到了一种平衡的、被认可的均衡状态。正如开头的案例,企业把治理污水的成本省下来了,补贴到了产品价格上,降低了产品价格,同时也把居民闹心的成本转移给了消费者,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案例存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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