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 京ICP备09054173号-2
CONTACT
电话:+86-10-88395152
邮箱:rzcsri@rzcsri.or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B2座302
传真:+86-10-88393579
邮编:100044
动态与观点
“中美澳海外投资商业合规实践研讨会(北京)”圆满落幕
摘要:2018年9月11日下午,由亚洲基金会与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美澳海外投资商业合规实践研讨会(北京)”成功举办。本次会议聚焦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澳大利亚《刑法典》两部法律,旨在搭建中美澳三国在海外投资商业合规特别是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方面的交流平台,帮助中国企业和研究学者更加了解美澳两国的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
△计洪波女士致开幕词
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计洪波为会议致开幕词,她表示,中国、美国和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重要的对外投资国家,三国之间也有很多双向的投资活动。国际上,投资的商业合规,特别是反腐败反贿赂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美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出台了《反海外腐败法》,可以说是这个领域最早的法律规定。澳大利亚作为经合组织成员也于1995年在其《刑法典》中对企业海外投资的贿赂行为作出了规范。
她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中国企业和研究学者能更加了解美澳两海外投资合规经营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也希望中美澳三国在商业合规领域开展合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王晓光先生致开幕词
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院长王晓光在开幕词中指出,去年十九大提出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不仅是中国,全球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样一个新的环境下,美澳两国作为中国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合作程度密切,但也会出现一些争端。在这种情况下,合规作为一个企业全球运营的基本规则,如果能够在企业界、协会、研究机构的互动讨论中达成更多共识,将对于我们中美、中澳经贸合作,我们的全球投资、产业链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Kenneth Zhou先生发言
Justin Goodyear先生发言
WilmerHale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Kenneth Zhou和纽约办公室高级律师Justin Goodyear结合自身律师的职业经验,介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立法背景、执法趋势和应用案例。
△David Tonkin先生做主题发言
澳大利亚贸易和投资委员会(Austrade)首席法律官David Tonkin从自己所在机构的具体实践从发,介绍了澳大利亚在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所做的努力,并在改进反商业贿赂法律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马欣迎女士做主题发言
中国工经联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智库专家、时任中远集团可持续发展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欣迎基于中远集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介绍了集团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的合规风险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的法规国情,分享了企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
△吴巍女士做主题发言
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吴巍,以自己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14年合规律师的工作经验,从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总态势和中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热点问题两个方面,介绍了企业在中国面临的合规环境和实务操作。
△赵昌会先生主持专题讨论会
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理事赵昌会主持专题讨论会,并邀请五位发言嘉宾就企业国际经营面对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多样性、违反国际合规要求企业处罚、违规执法力度、国际金融机构违规经营、多相关方沟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嘉宾合影
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美国大使馆、澳大利亚经济部等外方嘉宾,以及众多企业代表、研究学者、律师从业者等专家参与,搭建了中美澳三国合规经营法律体系的交流平台,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化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原创说明:本文为融智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Dynamics and perspectives